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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行定于2010年8月5日(星期四)下午2:30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9号审判庭举行拍卖会,拍卖如下标的: 一、☆不定尺256不锈钢卷688.625吨。[案号:(2010)佛禅法执字第994号,佛拍第268期拍卖会,承办人:刘法官,电话83808771]。参考价:4542170.4元,保证金45万元(到账时间2010年8月3日止)。划账时须注明案号、拍卖会期数、如没有注明或注明不清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负。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须到法院开户行领取确认保证金到账的凭证并交到我行确认竞买资格。保证金汇入,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同华支行,账号:44-423301040004054。 二、奥迪A6,1.8T小轿车一辆(粤E车牌)。参考价:11万元,保证金1.1万元(到账时间2010年8月4日止)。保证金汇入:开户名称:佛山拍卖行,开户行:农行佛山分行营业部,账号:44-428201040006940。 有意竞买者请以银行转账方式逐笔划入指定账户,同时个人请携身份证,企业请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手续。 标的展示:2010年7月30日、8月2日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西路4号九楼 联系电话:0757-83335818、83335828(传真) 注:带“☆”标志的是法院委托拍卖标的物。 佛山中院监督电话:82630433。
2010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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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西路4号十楼拍卖厅拍卖如下标的(佛拍南法执2010年第03期): 1、存放于南海区公物仓及官窑黎岗工业区内的铝棒、铝材、铝灰共12660kg;铁架2.49吨;铝型材生产线3套。参考价:446803.2元,保证金:5万元,【执行案号:(2009)南法执字第759号】。 2、位于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石竭“肚脐岭”佛山市南海区石竭石湾裕华陶瓷厂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集用[1996]003342号)及地上建筑物共16座(证书号:1685350至1685353、2756140至2756150、2756175号)[瑕疵说明:上述土地总面积39042㎡,其中11685㎡已拍卖处理完毕,本次拍卖处理的土地面积27357㎡,地上建筑物16座,土地使用期限至2042年11月;房产残旧,土地及房产的产权证无法办理,只拍卖使用权]。参考价:9052943元,保证金:100万元,执行案号:(2008)南法执字第4428号。 有意竞买者,保证金须于2010年8月9日下午5时前进到我行指定的有关账户(以到账为准),同时请携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进账单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将保证金(缴款人与退款人一致、缴款帐号与退款帐号一致)逐笔存入以下帐户,务必在转帐凭证附言栏处清晰注明:⑴参加佛拍南法执2010年第03期拍卖会;⑵执行案号;(3)标的物名称。如没有注明或注明不清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保证金汇入:开户名称:佛山拍卖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账号:2013019929200044762。 标的展示时间:2010年8月4、5日。 联系电话:0757-83335818、83335828(传真) 地址:禅城区卫国西路4号九楼 南海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86253116。
2010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