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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拍卖行第268期拍卖会资料 拍卖时间:二O一O年八月五日(星期四)下午2:30 拍卖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9号审判庭 标的一:不定尺256不锈钢卷688.625吨。 参考价:4542170.4元,保证金45万元(到账时间2010年8月3日止)。 说明:1、按现状拍卖,拍卖人对质量不作保证,《评估报告书》的内容仅供参考。 2、提货时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划账时须注明案号【(2010)佛禅法执字第994号】、拍卖会期数【佛拍第268期拍卖会】、如没有注明或注明不清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负。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须到法院开户行领取确认保证金到账的凭证并交到我行确认竞买资格。保证金汇入,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同华支行,账号:44-423301040004054。
标的二:奥迪A6,1.8T小轿车一辆(粤E车牌)。 参考价:11万元,保证金1.1万元(到账时间2010年8月4日止)。 保证金汇入:开户名称:佛山拍卖行,开户行:农行佛山分行营业部,账号:44-428201040006940。 说明:1、按该车辆现状拍卖,拍卖人对质量不作保证。提车时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所得款及过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转账到委托人指定账户,待得到委托人的收款确认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完成过户手续后委托人将通过转账方式将过户保证金2万元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在拍得车辆并向委托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支付。车辆必须直接过户到买受人。 4、车辆年票、路费、使用税等按现状为准,新缴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5、除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作随车物品归买受人所得外,其余商业险不作随车物品拍卖,由委托人退保,退保所得款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需在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强险过户手续。 6、待委托人收到全部拍卖所得款、买受人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后,双方需签订相关车辆交接证明;待交接证明签妥后双方才可以进行车辆交接。 7、买受人在支付拍卖成交款及过户保证金后,需向委托人签订车辆成交确认书。
标的展示:2010年7月30日、8月2日 有意竞买者请以银行转账方式逐笔划入指定账户,同时个人请携身份证,企业请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手续。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西路4号九楼 联系电话:0757-83335818、83335828(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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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拍卖行第269期拍卖会资料 拍卖时间:二O一O年八月十一日(星期三)下午3时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西路4号九楼(十楼拍卖厅) 联系电话:0757-83335818、83335828(传真)
标的展示时间:2010年8月4、5日。 有意竞买者,保证金须于2010年8月9日下午5时前进到我行指定的有关账户(以到账为准),同时请携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进账单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将保证金(缴款人与退款人一致、缴款帐号与退款帐号一致)逐笔存入以下帐户,务必在转帐凭证附言栏处清晰注明:⑴参加佛拍南法执2010年第03期拍卖会;⑵执行案号;(3)标的物名称。如没有注明或注明不清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保证金汇入:开户名称:佛山拍卖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账号:201301992920004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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